各镇(乡)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现将《连州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财政局反映。
连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9日
连州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3号)的有关要求,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解决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机制问题,促进涉农资金使用由分散到集中、从低效到高效转变。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按照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探索建立我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到2019年底,实现农业发展领域涉农专项转移支付和涉农基建投资的分类统筹整合;到2020年底,建立权责匹配、相互协调、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并根据农业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以及转移支付制度改革,适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提升财政支农政策效果和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二、推进涉农资金整合
(一)归并涉农资金专项。对交叉重复的各级各类涉农资金予以清理整合。将现有各级各类涉农专项资金归并设置为农业生产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生态林业建设、农业救灾应急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6大类,相应制定连州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专项目录(详见附件1),并实行动态调整。[市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和林业局等负责,2019年基本完成并逐步完善]
(二)设定任务清单。在清理整合涉农资金的基础上,各级各类涉农专项转移支付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任务清单区分约束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约束性任务主要包括上级需考核的涉及国计民生的事项,经各级政府同意按人数、面积、工程量等因素量化考核验收的项目,纳入国家、省、清远市及我市的重大规划任务、新设试点任务,以及农业生产救灾、对农直接补贴等, 其他任务为指导性任务。约束性任务需进行考核,指导性任务不作为考核硬性指标。在完成上级约束性任务后,可将剩余资金调剂用于其他涉农项目。调剂使用的资金,优先安排市委、市政府部署重大改革、重要政策涉及的涉农项目,集中力量解决涉农领域关键性、瓶颈性问题。[市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局等负责,2019年基本完成并逐步完善]
(三)同步下达资金与任务清单。各级各类涉农大专项资金与任务清单同步下达,实现资金投入与工作任务衔接统一。中央、省和清远市下达我市的资金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管理,在完成中央、省和清远市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业务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各级涉农资金,避免重复投入。[市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局等负责,2019年起持续推进]
(四)通过规划引领涉农资金统筹。按照上级“三农”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和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及相关涉农专项规划,以规划引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和集中投入,逐步实现各类涉农资金统一规划布局、统一资金拨付、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考核验收。[市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局等负责,2019年起持续推进]
(五)以专项资金为载体,推进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按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专项目录,实现一类专项资金由一个部门牵头。各级各类大专项资金由市业务主管部门根据财政安排的资金额度和初步任务清单,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细化分解,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明确绩效目标,报牵头部门编制形成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各类资金安排情况、任务完成计划、具体项目(含资金安排额度、支出科目、资金使用方式、具体项目绩效目标、实施主体)、区域整体绩效目标等。实施计划经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并按流程审批后,各牵头部门将每类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计划报送清远市涉农资金牵头部门备案。同时,市财政部门根据审批后的实施计划将资金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市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局负责,2019年起持续推进]
(六)以涉农项目为载体,加强性质相同、功能互补的涉农资金集中投入资金。发挥市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主体作用,加强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统筹使用,促进功能互补、用途衔接的涉农资金集中投入。一是要充分总结此前作为中央涉农资金整合优化试点的经验,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示范区(示范点)建设。二是要结合实际选择涉农项目平台,将涉农资金统筹集中投入某一领域,如乡村振兴综合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田园综合体试点、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扶持村集体发展试点、农业综合开发重点项目区、农业市场体系建设等,集中财力办大事,积极办出特色与成效。[市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局负责,2019年起持续推进]
(七)建立相适应的绩效评价体系。分类设置绩效目标,上级约束性任务的绩效目标按上级规定执行,上级指导性任务和本级财政资金的绩效目标由市业务主管部门自行确定。各类涉农资金牵头部门应汇总每类资金中约束性任务项目和指导性任务项目的绩效目标,按类形成区域性绩效目标,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计划。同时,各类涉农资金牵头部门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按照专项目录分类,定期评估各级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年终对约束性任务开展绩效考核,形成分类涉农资金绩效考核自评报告报市财政部门。市财政部门出台涉农资金整合绩效考评办法,负责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市级重点涉农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逐步建立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涉农资金大专项和任务清单设置机制及资金分配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后续年度涉农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充分应用财政预算绩效指标库,健全分行业、分领域绩效评级指标体系,逐步由单项任务绩效考核向行业综合绩效考核转变。[市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局等负责,2019年基本完成并逐步完善]
三、改革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机制
(八)加强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对涉农资金管理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要制定统筹整合的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使用方式和审批程序,明确统一的政策目标、扶持对象、补助标准、实施期限、绩效及监督管理要求等,做好与现行各项管理制度的衔接。[市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局等负责,2019年基本完成并逐步完善]
(九)做好承接上级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市业务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主动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接,做好承接具体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同时,做到珍惜审批权、慎用审批权,健全集体决策机制,建立公示公告制度,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市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局等负责,2019年基本完成并逐步完善]
(十)做实做细项目库。修订《连州市建设涉农项目库指导意见》,各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做实做细涉农资金项目库,至少提前一年储备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并对项目库内的项目实施动态管理。项目储备要坚持规划引领,并与上级任务清单相衔接。涉及上级约束性任务的项目,必须优先入库。涉农资金项目库外项目,原则上不安排资金。[市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局等负责,2019年起持续推进]
(十一)加强涉农资金监管。财政部门组织对本地区涉农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财政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对上级约束性任务清单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进度慢、统筹整合效果差的业务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报请市政府约谈,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及时报请市政府问责。审计部门按照“谁审批、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按规定对负责资金分配使用的各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审计监督。各类别资金牵头部门要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报送清远市涉农资金牵头部门备案,作为工作督导、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监督的依据;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或涉农资金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上公开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存在问题等;镇村两级涉农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要按规定进行公告公示,接受上级和社会监督。[市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林业局等负责,2019年起持续推进]
四、保障措施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市委专职副书记任第一副组长,市政府分管财政、农业副市长任副组长,市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等涉农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负责指导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审定市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总体资金分配方案和任务清单,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集中财力支持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涉农项目库建设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组织市直相关单位建立相应的议事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分管农业副市长为召集人,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日常工作和组织协调,解决有关重大事项。涉农项目库建设专项工作组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建立连州市涉农项目库,对项目库实施管理与优化。[市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林业局等负责,2019年起持续推进]
(十三)鼓励探索创新。一是探索发挥涉农资金整合的撬动作用,引导金融和社会资金投入到乡村振兴领域,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规模和覆盖面,推动金融资源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和农村社会发展。二是鼓励引导继续对普惠性资金进行整合。普惠性资金应遵循农民自愿原则,要求100%农户同意后才能进行全村整合。经本人签名同意整合的资金无须通过“一卡通”发放和代扣,可直接归集到村集体统筹。整合的普惠性资金可用于村公共事业、公共设施建设、村集体经济发展等项目。三是鼓励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突破现有管理制度规定的应按管理权限和程序报批或申请授权。按规定在统筹整合范围内将剩余资金调剂用于其他涉农项目的,审计、财政等部门在各类监督检查中不作为违规问题处理。[市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林业局、镇(乡)人民政府等负责,2019年起持续推进]
(十四)加强宣传引导及典型推广。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及时挖掘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促进涉农资金整合在机制体制上的完善。积极宣传涉农资金整合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力争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促进我市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顺利推进。[市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林业局和镇(乡)人民政府等负责,2019年起持续推进]